四川师范大学案
案件概述
一、案件背景
在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音乐表演专业,滕某与被害人芦海清,这两位来自甘肃白银的同乡,于2015年入学后成为室友。他们之间的友谊原本平淡无奇,却在某一天因芦海清在宿舍唱歌引发了争议并导致了肢体冲突。尽管经过室友的调解暂时平息了矛盾,但显然,裂痕已经产生。
二、案发经过
2016年3月27日晚,一场悲剧在四川师范大学的宿舍楼中上演。滕某将芦海清诱骗至宿舍楼东苑2栋一楼自习室,使用提前购买的菜刀对其进行残忍攻击。芦海清身中50余刀,头颈离断,当场死亡。作案后,滕某返回寝室要求室友报警,随后将自己反锁在现场。警方迅速行动,于28日0时17分控制了嫌疑人。
三、司法处理
滕某因涉嫌故意罪被刑事拘留。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进行了精神鉴定,结果显示滕某患有抑郁症,被认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被害人家属对此提出质疑。2017年9月6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滕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四、争议焦点
此案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争议。滕某的家属称其初中至高中曾两次自杀未遂并休学,但未向校方披露病史。被害方律师对精神鉴定的结果提出质疑,认为滕某在作案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被害人家属明确表示不接受道歉与赔偿,坚持要求死刑立即执行。
五、案件影响
此案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四川师范大学在案发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善后工作组,但并未主动披露案件详情。此案也引发了关于校园管理、学生心理健康等问题的广泛讨论。
六、细节补充
关于滕某的作案细节,据透露他提前购买了作案工具——菜刀,并在行凶前饮用了四瓶啤酒来“壮胆”。芦海清的尸检结果显示,他的死因为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尸体上有多处缝合痕迹,可见当时伤势的严重性。这一悲剧性的案件不仅给受害者和其家人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痛,也引发了社会对于校园安全和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