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虹市首富案宣判
一、判决结果概述
电影《西虹市首富》被诉侵权一案,于2021年9月29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迎来了二审终审判决。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认定电影《西虹市首富》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此前,原告王某(化名王倩)主张电影抄袭其未发表的剧本《财产继承者之“有钱了”》,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原告证据不足,无法证明侵权事实。
二、法律原则与争议焦点剖析
1. “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的应用
法院在处理著作权侵权案件时,遵循“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原则。在本案中,原告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剧本,未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被告实际接触过剧本,因此在接触可能性方面证据不足。而对于实质性相似的判定,法院认为电影与剧本的相似部分属于思想范畴或常见题材设定,并未达到“难以解释的巧合”程度,无法排除被告独立创作的可能。
2. 改编的合法性
被告方提交的证据显示,《西虹市首富》改编自1985年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并且已经获得了环球影业的授权,因此具备合法来源。
三、案件影响及行业启示
1. 创作边界的明确
此判决重申了“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原则,明确常见题材、通用场景等不受著作权保护。这对于未来的创作活动具有指导意义,鼓励创作者在公共领域自由发挥,同时提醒各方注意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2. 举证责任的重要性
对于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主张侵权时,法院对举证责任的要求更为严格,要求提供更直接的“接触”证据。仅凭剧本小范围传播难以满足举证要求,这为未来的维权活动设定了更高的门槛。
四、时间线梳理
事件回顾:
- 2018年8月:王某首次公开指控电影《西虹市首富》侵权;
- 2019年:王某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 2021年3月:案件二审开庭审理;
- 2021年9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认定电影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这一案件的审理过程充分体现了法律程序的严谨性,也为未来的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