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政富再被举报 雷政富不雅照片女主角
近期,关于雷政富再次被举报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此次举报源自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委原书记李波的庭审现场。李波在庭审中向法庭提供线索,声称雷政富曾收受了几处门面房作为贿赂。这一消息立即引发了公众对雷政富是否涉及漏罪的疑虑。
雷政富,这位曾身居要职的官员,因不雅视频事件而广为人知。三年前,当孙政才正式担任重庆市委书记的消息传出时,网上开始流传雷政富的不雅视频。重庆官方迅速反应,调查核实后迅速作出决定,免除了雷政富的职务。这一迅速而果断的行动赢得了公众的广泛好评。
雷政富的受贿案并未因此结束。法院的判决书显示,雷政富的受贿金额主要来源于三笔,与门面房无关。那么,这次涉及门面房的举报是怎么回事呢?
据媒体报道,李波的当庭举报意味着,除了法院之前认定的三笔受贿外,雷政富还可能涉及第四笔钱物——几处门面房的受贿。案发后,雷政富和行贿人都选择了隐瞒这一事实。对此,公诉人在庭审中明确表示,李波的举报需要法庭核实后,再移交相关司法部门进行调查。
那么,如果这次举报查证属实,雷政富是否会被加刑呢?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刑法研究所所长阮齐林表示,我国刑法对于漏罪有明确的规定。如果雷政富确实收受了门面房,且这一事实被司法机关认定,那么他的刑期可能会有所变化。具体来说,如果发现新的证据,证明雷政富的犯罪数额超过原判决数额,那么他将面临数罪并罚的可能。
目前,雷政富正在重庆市九龙监狱服刑,并已获得10个月的减刑。如果他真的涉及新的犯罪证据,那么他的刑期是否会变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这不仅是对雷政富个人的考验,也是对整个司法公正的一次严峻挑战。我们期待司法机关能够公正、公平地处理这一事件,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案。也提醒所有人,无论身处何种地位,都要遵守法律,做到清正廉洁。关于受贿罪与漏罪的处理,一直以来都是司法实践中的热点话题。想象一下,一位曾经权倾一时的官员,因受贿被判处了十余年的有期徒刑。判决宣告后,司法机关又发现了新的线索,揭露了该官员隐瞒的数百万元受贿财物。这时,根据法律的原则,对于这种漏罪,必然会一追到底。
阮齐林在对“政事儿”的采访中明确表示,一旦发现有漏罪,司法机关都会坚决追查。这一态度的坚决性,从过去的案例中可见一斑。
以辽宁省阜新市原市委书记王亚忱为例,他在退休后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两年后,司法机关发现了他的漏罪,包括与其子共同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等。最终,法院对他进行了加刑,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
再比如湖北省石首市国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永平,他曾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在减刑后刑满释放。但检察机关后来发现了他其他的犯罪线索,使他再次被刑拘。这些案例都充分展示了司法机关对于漏罪的零容忍态度。
除了上述案例,还有武汉新洲区的两名落马官员,因漏罪被加刑。他们在被判刑后,主动交代了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原来,他们协助一家公司弄虚作假,使该公司获得了1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法院认定他们犯滥用职权罪,并因此加大了他们的刑罚。
这些真实的案例都告诉我们,对于任何形式的腐败和犯罪,司法机关都会坚决追查,不论其地位如何,都会依法处理。这是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也是社会的正义和公平。对于任何人来说,守法纪、守道德都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