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超生被征32万
番禺区一对夫妻因生育第三个孩子面临高额社会抚养费风波
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发生了一起引人关注的家庭生育与社会抚养费征收纠纷。一对养育了两个孩子的夫妻,在生育第三个孩子后,面临着当地卫健局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所征收的近32万元的社会抚养费。这一事件背后,不仅揭示了法律条款的具体应用,也展现了家庭困境与社会抚养费制度之间的矛盾。
一、事件背景:
这对夫妻因“城镇居民超生第一孩”,根据番禺区卫健局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需缴纳近32万元的社会抚养费。随着账户被冻结和法院强制执行,这个家庭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困境。老人患病、孩子失学等问题接踵而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二、法律依据与征收标准: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超生家庭需按照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次性征收三倍抚养费。在本案中,抚养费的计算依据为2017年番禺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三、执行情况的艰难:
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后,夫妻二人的银行账户于2020年5月被冻结,使得他们无法正常使用移动支付和银行卡。尽管计生部门表示可以分期缴纳,但强调法律文件的强制执行力,并会在考虑被征收对象实际困难的情况下进行执行。
四、争议与讨论:
1. 家庭困境:当事人表示,高达32万元的罚款远超其家庭承受能力。全家七口仅靠丈夫的工资维持生计,同时还要面对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压力。
2. 地区差异:广西有一对生育了9个孩子的夫妻却未受到处罚,并享受低保补贴。这种不同地区政策执行的差异,引发了公众对于政策执行公平性的质疑。
3. 专家建议:部分专家指出社会抚养费制度已不合时宜,建议调整征收标准或实行弹性处理,甚至考虑废除该制度。
此事件如同一面镜子,反映出社会抚养费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矛盾与冲突:一方面是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合法的程序,另一方面是高额罚款与家庭实际承受能力的巨大反差,以及不同地区间政策执行的差异。这一事件无疑引发了公众对于现行政策合理性的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