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在过去的几年里,围绕公众人物鹿晗的形象权益展开的案件屡见报端。今天,我们就来详细回顾一下其中的几起重要案件。
一、盖范传媒案(2024年)
盖范传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盖饭娱乐”,发布了包含“隐婚生子”“被包养”等不实信息,存在明显的侮辱和诽谤内容。鹿晗因此站出来维权,法院判决被告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鹿晗公开道歉,并赔偿鹿晗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再次提醒广大网民,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二、珠海横琴奥创案(2019年)
珠海横琴奥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了一篇名为《鹿晗:入珠手术!隐婚有子!被包养!心机深!信息量太大惹……》的文章,文章中含有大量失实描述。鹿晗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删除侵权文章并公开致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总计8万元。
三、其他关联案件
除了上述两起案件外,鹿晗还涉及其他与名誉权、肖像权等相关的案件。如王某案,被告王某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影射、贬损性文章,法院认定内容失实且具有指向性,判决赔偿5万元并公开道歉。还有一起肖像权纠纷案,上海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鹿晗肖像进行商业宣传,法院判决其赔偿1万元并删除侵权内容。
四、案件争议焦点
在审讯过程中,法院主要关注三个争议焦点:发布内容是否具有明确指向性、是否存在捏造事实或恶意影射以及侵权行为对当事人社会评价的实际损害。这几起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体现了司法对公众人物名誉权的保护力度,也警示自媒体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边界,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鹿晗通过法律途径多次维权成功,这也提醒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司法公正也在保护公众人物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公众人物和普通人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