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溶洞里非法建酒窖,执法部门为何坐
光明时评:溶洞里非法建酒窖,监管部门的失职令人震惊
作者熊志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从2015年底到2017年,遵义市习水县习酒镇八一村村民肖氏父子竟然占用林地和耕地非法建设山庄,并在喀斯特溶洞内进行非法开发,用于养殖娃娃鱼、修建酒窖。这种行为不仅是对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更是对自然规律的公然挑衅。
这对父子在生态脆弱的喀斯特溶洞内,不顾可能引发的生态危机和自然灾害风险,大胆进行非法开发。他们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明确的负面连锁影响。比如去年8月的洪水,由于洞内改造,天然行洪道被破坏,水流受阻,导致水位升高,幸运的是被困村民被及时转移。
肖氏父子的违法行为已经众所周知,且在施工过程中多次遭到劝阻,但他们依然我行我素,直到对外营业。这不仅说明了他们的胆大妄为,更是反映了监管执法部门存在明显的失职。
让人震惊的是,非法占地、开发建设的行为持续了两年多,所在村庄及多个职能部门早已知情,但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强力干预。喀斯特溶洞是生态敏感脆弱区,《环境保护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为何还是任由非法酒窖在眼皮子底下建成?
对于这样的非法行为,职能部门在知情后理应及时出手,强力制止,并勒令恢复原状。肖氏父子的胆大妄为,正是监管执法不作为纵容的结果。监管的严重缺位也不免让人怀疑背后是否有利益牵涉。
经过法院审批后,肖氏父子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但前期职能部门的不作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对河道、岩体、钟乳石等造成的破坏再怎修复都可能留下不可逆的影响。
这起案例警示我们,企业和个人遵守生态环保规定是必要的,但更需要地方职能部门以高压姿态进行前端预防和治理工作。任何为了经济利益或私下利益输送而纵容非法开发的行为,最终只会造成更大的环境伤害。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我们必须认识到,预防比治理更为重要。地方职能部门应提前安排,对任何可能产生危害的开发行为做好预防和治理工作。我们不能等到破坏发生、付出高昂的修复成本后才追悔莫及。必须树立明确的环保红线,对任何非法开发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我们的生态环境得到真正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