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豪车17万卖 背后的真相是什么
背后的故事令人震惊:男子赵某竟然将警方办案时查扣的一辆保时捷越野车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变卖,从中牟取暴利。赵某伙同警方办案人员宋某,利用宋某的职务之便,共同完成了这一违法行为。事后,赵某担心被追究责任,甚至不惜购买一辆同款新车,企图掩盖罪行。这一事件近日经过市高院的审理,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赵某是北京人,现年39岁。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他与宋某联手,将一辆价值百万的保时捷越野车以仅17万元的价格卖出,并从中截留2万元。这一行为显然违反了法律,也违背了道德底线。事后,赵某试图掩盖罪行,将卖车款谎称为只有15万元。这一切终究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市一中院一审认为,赵某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利用宋某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尽管赵某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较好,但仍旧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去年十月,赵某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责令其退赔17万元。
这一判决并未结束这场风波。赵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高院提出上诉。他认为自己没有共同贪污的主观故意和行为,一审量刑过重。他的辩护人则提出,赵某的行为更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市高院经过审查后发现,赵某与宋某在明知车辆是警方查扣的情况下,仍商议并达成共识进行变卖。这表明二人形成了共同贪污的主观故意。赵某积极寻找买主,最终以低价售出车辆并从中截留部分款项。这些都证明了赵某实施了共同贪污的实行行为。市高院二审改判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法律不会容忍任何违法行为,即便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贪污行为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赵某的贪婪和自私最终导致了他的失败,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