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封建社会鲜有强奸案的发生?
中国历经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令人好奇的是,按常理推断,罪应当比其他如、盗窃等犯罪更为频发,然而历史资料却显示其数量相对较少。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透过历史名人故事的镜头,我们或许能窥探到更多历史的真相。
在封建社会中,妇女的贞操观念被严格束缚,守节被视为天理。即使遭受侵害,也往往选择隐忍而非告官。自秦朝开始,各朝统治者都对“守节”予以高度重视,表彰“贞妇”、“节妇”。一系列的《列女传》应运而生,记录了许多女子坚守贞节的感人故事。
例如,三国时期夏侯令的女儿,她在夫死无子的情况下,面对父亲的改嫁要求,她割去双耳以示坚守贞节之决心。又如安定女子张芝,在乱军之中为了守护贞节,先杀二嫂后自尽。在封建社会中,“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寡妇改嫁被视为“淫妇”,许多女子因此遭受迫害致死。这种社会压力使得女性在丧夫之后,往往选择殉死或被迫终身守节。
封建社会的法律对于罪的审定也极为不利。历朝律令中的罪定义大同小异。以《大清律例》为例,只有在妇女始终抵抗或女方身亡等极端情况下,才会认定为罪。如果女方一开始反抗但后来无力抵抗或受到威逼而停止反抗,则被视为通奸行为。这一法律条款导致受害妇女面临三大恶果:一是名誉受损而不得不自杀;二是对于曾有过失节行为的女性,即使被,罪犯也会从轻处罚;三是未婚女子和已婚妇女被认定为通奸时,将遭受严厉的体罚。清代更规定,挨板子时要当众裸露下身,妇女告官被认定为则九死一生,因此往往选择不告。
在这种社会环境和法制背景下,罪的数量自然相对较少。这种说法可能并不全面,是否还有其他原因导致封建社会罪数量较少,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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