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司法守护了见义勇为的底线
侯振林:马路上的勇者无畏,司法正义的双重保障
在车水马龙、繁忙喧嚣的国道上,侯振林老人挺身而出,救起了一名身处危险的小女孩。面对复杂的交通情况,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抱起小女孩继续穿越马路。这一行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但他的英勇行为却让人肃然起敬。
侯振林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行人,而是一个在紧急关头勇敢伸出援手的英雄。在当时高度紧张的情境中,要求他做出完全理性的决策似乎并不近人情。如果过于苛责这位可敬的老人在这种瞬息万变的情况下选择避险方式,无疑是生硬冰冷的做法。幸运的是,我国的法律法规始终站在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的一边。
《民法总则》的立法中明确提到,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为见义勇为者解除了后顾之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也明确指出,对于因救助危难或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予以消除。这些“免责”规定的实质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见义勇为,用实际行动守护社会正义。
司法是正义的底线,也是见义勇为的底线。侯振林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不仅是对他个人行为的肯定,更是对全社会见义勇为精神的鼓舞。一审、二审法院明确其行为属于见义勇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并给予了适当的经济赔偿。这一判决既是对老人及其亲属的法律救济,也是对所有见义勇为者的支持和鼓励,释放出强烈的鼓励见义勇为的司法讯号。
我们身边不乏有见义勇为者遭遇不公平待遇的案例,这些激浊扬清、纠偏正向的故事需要社会道德的支持,更需要立法和司法的坚定力挺。过去有见义勇为者被刺却未获感谢的事件引发社会热议,而这次侯振林的案例则给我们带来了正义的曙光。法庭的终审判决不仅给了侯振林家人一个交代,也给了全社会一个交代。
我们应该铭记这位勇敢的老人以及所有为社会正义付出的见义勇为者。他们的行为不仅彰显人性光辉,更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司法正义在保护公众利益、弘扬社会正气方面的重要作用。只有通过立法、司法和社会道德的共同支持,才能真正保护好每一个见义勇为者的权益,鼓励更多的人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守护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