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前有大批的帐没有还 清朝灭亡后的帐又
对于那些还在为灭亡后的账怎么算而困惑的读者,下面由风趣网小编为您揭开谜底,让我们继续深入了解这段历史。
自1840年战争后,清朝与西方列强的交往被笼罩在30个不平等条约的阴影之下,这些条约大多涉及割地、赔款、开放商埠等内容。单单计算白银赔款,其数额就相当惊人。其中,《辛丑条约》规定的赔偿金额最为庞大,总计4.5亿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合计约9.8亿两。接下来是《马关条约》,赔偿白银2亿两,也在短时间内分次付清。只有这两个条约的赔款数额超过了一亿两。再加上《南京条约》的2000万两,《北京条约》和《天津条约》合计的1600万两,以及赎回辽东的3000万两,赔款超过一千万两的条约还有几项。这些条约的赔款本金总计约7.3亿两,加上利息,总额约为11.8亿两。
1911年,辛亥革命的枪响在湖北回荡,随后全国过半省份纷纷宣布独立。在袁世凯与南京临时的联合下,清帝溥仪最终宣布退位,标志着中国封建帝制的终结。退位只是纸面上的改变,还需要面对现实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清的巨额赔款。
众所周知,自1840年战争以来,清朝与外国之间的交往总是离不开“割地赔款”这四个字。等到清帝退位时,清已经欠下了巨额债务。仅《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两项,清就欠下了共计13亿两白银。
随着清廷的灭亡,这些债务并未随之消失。为了得到外国的承认和支持,孙中山先生在革命成功后,不得不让民国认可之前清的一切条约,继续赔款。无论是南京民国还是北京民国,都曾在一段时间内承担这些赔款。
事情在一战胜利后发生了改变。作为战胜国,中国获得了一些权力,以前需要赔付给德国及其盟友的赔款都免除了。俄国也为了与中国交好,免除了对中国的赔款。中国的赔款在一战后才得以大幅减少。
这段历史虽然沉重,但却是我们了解过去、理解现在、规划未来的重要部分。希望读者们能对这段历史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