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犯了什么事件详情
世纪罪案:劳荣枝与法子英的犯罪轨迹
在犯罪史上,劳荣枝与法子英这对犯罪搭档的恶行令人震惊。二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联手实施了一系列恶性犯罪,涉及四省四起案件,共导致七人死亡。今天,让我们深入剖析他们的犯罪轨迹,揭示他们的罪恶行径。
一、江西南昌惨案(1996年)
劳荣枝化名为“陈佳”在夜总会从事陪侍工作,将商人熊某诱骗至租住处后,法子英将其残忍杀害。之后,二人对熊某的家发起袭击,财物洗劫一空,并残忍杀害其妻女,其中包括一名年仅3岁的女童。这次犯罪,是他们首次作案,就采用了灭口、肢解尸体等极端暴力手段。
二、浙江温州事件(1997年)
劳荣枝利用租房的机会,接近同为陪侍人员的梁某。与法子英共同控制梁某后,逼迫其联系另一被害人刘某清。二人获取财物后将梁、刘二人残忍杀害。他们选择针对同行从业者,利用职业便利物色目标。
三、江苏常州惨案(1998年)
劳荣枝诱骗商人刘某至租住处,二人通过暴力胁迫获取财物。这次案件中,因刘某妻子哀求,法子英未对其实施杀害,成为整个系列案件中唯一的幸存者。尽管这次案件出现了活口,但并未改变他们后续的作案模式。
四、安徽合肥惨案(1999年)
劳荣枝将商人殷某诱骗至租住处,与法子英共同将其关入钢筋笼。为逼迫殷某交出财物,法子英竟然杀害无辜木匠陆某并斩首示众,殷某亦遭不幸。这一手段极其残忍,暴露了反社会的人格特征。
这系列案件不仅展现了劳荣枝与法子英的罪恶行径,也揭示了他们的共同犯罪特征:劳荣枝负责色诱控制目标,法子英实施暴力,四年间跨省流窜作案,手段逐步升级。他们的主观恶性极大,法院认定劳荣枝主动参与且作用显著,构成共同主犯。
劳荣枝的罪恶生涯最终导致了她的死亡。2019年11月,劳荣枝被捕;2021年9月一审被判死刑;2022年11月二审维持原判。2023年12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劳荣枝被执行死刑。她的辩护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提出的20余万字辩护意见被逐条驳回。劳荣枝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但她的罪行和这段罪恶的历史将永远被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