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不堪家暴跳楼,如何捍卫离婚权?

恐怖故事 2025-03-22 23:04www.198689.com恐怖故事

遭遇家暴的刘女士,被拖拽头发殴打、扇耳光,甚至选择从二楼跳下逃生,却因此造成全身9处骨折,双下肢截瘫。她的遭遇让人心痛,也引发了对家暴问题的深思。

有人说,“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的差别”。对于家暴受害者而言,每一分钟的迟疑都可能增加再度遭遇暴力伤害的风险。我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如何审理离婚案件。对于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情形的,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迅速审结此类离婚案件,保障当事人的离婚权,是对他们最好的法律救济。

在本案中,结合刘女士提供的施暴现场监控视频、公安局鉴定意见书以及就诊记录,可以清晰地看到她的婚姻基础早已丧失。法院在进行诉前调解后,应尽快判决离婚,帮助刘女士逃离这场婚姻的泥潭。

对于刘女士所反映的“离婚难”,当地法院回应称,她未在被家暴后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在7月14日的离婚诉讼开庭中,法院已要求刘女士重新提交伤情鉴定报告和殴打监控视频,并表示将尽快做出离婚判决。当地人民检察院已对其丈夫提起公诉,并将刘女士的跳楼行为列为案件的加重情节,呼吁法院从重量刑。这一进展无疑给刘女士带来了一丝希望,她所期待的公正和正义正在逐步显现。

对于许多同样遭受家暴的人来说,“离婚难”可能比面对施暴者的暴力更让人感到绝望。某些地方仍受传统观念影响,将家暴视为“家务事”,试图调解、挽回。个别法院甚至对离婚诉讼能拖则拖,这不仅可能让受害者陷入绝境,还可能诱发恶性刑事案件,加剧社会中的“恐婚情绪”。

值得关注的是,“女子不堪丈夫家暴跳楼”的新闻引发了公众对“离婚冷静期”的关注。“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该制度的设计是为了给冲动离婚者提供后悔的机会,并不是给婚姻自由套上枷锁。对于家暴等严重情况,法律应有特殊处理和快速通道。

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和保障婚姻自由,我们必须畅通离婚诉讼渠道,保障法定程序。对于已经破裂、面临家暴虐待等威胁的婚姻,应尽早审结,捍卫当事人的离婚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婚姻自由,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保护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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