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贯彻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不可或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请示报告工作,制定出台的《中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是贯彻这一制度的重要举措。这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对于全党统一意志和行动,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和权威,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要想做好请示报告工作,首先要树牢“四个意识”。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是政治上的明确要求。如果一个大的党组织或党员各行其是,那么党就有可能散掉。请示报告制度的目的在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对于涉及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检验。
做好请示报告工作还需要强化责任担当。岗位职责不同,面对的问题和情况也各不相同。没有对事业高度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是难以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不是束缚下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而是要求下级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基础上,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把该尽的职责履行好、该挑的担子挑起来。
请示报告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条例》对请示报告的规定,既包括内容上的要求,也包括程序和方式上的要求。在请示报告中,要有对党忠诚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和规范有序的措施。这不仅是对党忠诚、对党负责、对党老实的具体体现,也是防止和纠正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等不良现象的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请示报告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还需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各级党组织要承担起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加强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请示报告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牢“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实事求是,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确保这一制度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