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七旬老汉花5块钱多次诱奸11岁幼女
七旬老汉花5块钱 多次诱奸11岁幼女!教师性侵学生,同村老人诱奸幼女,都是熟人犯罪。我们应该怎样教育小孩?
9月22日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获悉,该院近日宣判一起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被告人汤某(74周岁),以少量钱财多次引诱奸淫11岁幼女赵某某,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经法庭审理,汤某获有期徒刑七年。
据了解,被告人汤某在自家附近碰到被害人赵某某(女,11岁),然后将其带到家中卧室内实施奸淫,事后拿了五元人民币给被害人赵某某。被害人赵某某母亲发现女儿有钱买零食,经过追问才得知赵某某被性侵害,遂与丈夫一起到被告人汤某的家中将其找到并当场报警。后查明,被告人汤某以少量钱财引诱被害人赵某某,在其卧室内先后对被害人赵某某共实施了五次奸淫行为。
泸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余琦介绍,被告人汤某明知被害人系幼女,仍多次对其实施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汤某犯强奸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应当予以惩处。被告人汤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汤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汤某对同一幼女多次实施奸淫,可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汤某犯罪情节,决定对其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汤某有期徒刑七年。
记者了解到,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村老年男性强奸幼女案件。在经济相对落后、偏远的农村,人们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面子观念重,本案中,被告人汤某年已七旬,其孙子同被害人在同一个小学读书,身为爷爷辈的被告人却对年仅11岁的被害人伸出了“罪恶之手”,值得深思。而被害人母亲在初次发现女儿被性侵时,没有及时阻止、报警,而是为顾及“脸面”训斥了女儿,为后面多次强奸行为的发生留下了隐患。
余琦提示市民未成年人面对性侵害的一无所知,往往使罪犯更易得逞。家庭、学校和社会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相关性知识、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近日,“湖南祁阳11岁幼女遭强奸,生下孩子当证据”成网络热点。记者了解到,幼女被发现怀孕后,当地警方展开调查,经DNA鉴定确认,一名74岁的老人是此案元凶。但受害幼女的家长认为老人是“替罪羊”,真凶是幼女就读学校的3名老师。女孩父母希望对女儿生下的婴儿重新鉴定DNA,找出“真凶”。昨日,当地警方称“案件侦办没有问题”。
奇闻怪谈
- 女明星都是怎解决生理问题的
- 那些明星整过容 有几个明星整过容
- 明星们的孩子 明星们的孩子小名
- 梅艳芳和张国荣 梅艳芳和张国荣相爱过吗
- 麦玲玲说大s面相 麦玲玲说大s面相(大s面相命理分
- 三无少女什么意思 三无少女的定义
- 奇闻异事素材网站 奇闻异事素材库
- 品如的衣服啥意思 品如的衣服梗怎么接
- 周华健出场费要多少 2024年周华健出场费多少钱
- 周润发个人资料 周润发个人真实资料
- 全球真实恐怖灵异事件 世界恐怖灵异事件真实案
- 女教师遭网课入侵直播录屏曝光
- 倪萍与赵忠祥同过居 倪萍和赵忠祥
- 暮光之城2在线观看 暮光之城2完整在线观看
- 宿舍鬼故事细思极恐 真实鬼故事亲身经历超吓人
- 女明星真实身高一览表 女生多矮算矮个子